公告:转发临沂市科技局《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生产力促进中心  yswyt

  www.ysstb.gov.cn  2010-5-17  人气:164

各县(区)科技局,临沂高新区、经济开发区科技信息局,临港产业区科技文化信息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山东省科技厅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1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科高字〔2010〕70号)。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要正确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本地区科技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部门沟通和合作,认真调研摸清当地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状况,积极做好认定管理工作。为此,为切实提高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质量,进一步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的重要意义
  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是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重要途径。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加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当地经济发展培育优质资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自身的发展,关系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关系到建设创新型城市战略的实现,意义非常重大。各县区(包括高新区、经济区、临港产业区,下同)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做好认定管理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切实加强与当地财政、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在上报前,务必及时与当地财政、税务部门会商。会商过程中,科技主管部门应将申请企业名单和申请材料传递给当地财政、税务部门审核。会商结束后应以纪要或文件形式形成统一意见,再由县(区)级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科技局报送申请企业名单和纸质材料,并附当地科技、财政、税务部门会商意见。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区报送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核,根据需要选择部分企业实地调查核实。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山东省科技厅《关于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鲁科函字〔2008〕114号),切实履行职责,重点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佐证材料的审查工作,认真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形成初审意见,并填写《推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汇总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申报材料审查表》(见附件),随报送文件上报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时间要求
   2010年我省拟分两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30日,行文及书面材料上报至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5日。
   第二批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30日,行文及书面材料上报至市科技局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5日。
   申请材料一式9份,其中8份为书面材料,1份为全部书面材料的PDF格式光盘(文件名为企业名称)。更名企业按照上述时间办理更名手续。
   四、加强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的审核
   (一)对于企业自主研发取得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要审查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
   (二)对于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的方式获得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不仅要审查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同时还要审查企业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变更,提供的相关变更证明材料是否真实。
   (三)对于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方式获得的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不仅要审查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期内,同时还要审查企业提供的经过公证的权利转移协议是否真实。
   (四)对于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的独占许可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要审查提供的佐证材料是否真实,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被许可的专利属于在中国获得授权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同时还要审查其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备案,提供的相关备案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对属于在中国境外授权的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以及软件著作权和植物新品种,同时还要审查是否提供了经过公证的全球独占许可协议。
   五、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财政专项检查准备工作
   财政部今年将对全国15个省市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高新技术企业将采取补交减免税款、5年内不准认定、撤销认定资格等处理措施。为此,各县区要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及时将高新技术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告知企业,督促各高新技术企业认真开展自查,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和《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对企业相关档案、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整理,对当初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书面材料进行梳理。每家高新技术企业要做到企业档案资料与书面申报资料、网上上传资料反映内容一致。
   六、关于督导检查
   市科技局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各县区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县区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各县区要积极配合,协助企业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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