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沂水县知识产权局(原名沂水县专利管理局),成立于1999年1月8日,为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县政府授权行使全县专利工作的管理职能,由县科学技术局管理。1991年以来全县的专利申请量逐年增加,至2002年,全县共受理专利申请212件,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专利68件,外观设计132件。 沂水县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贯彻执行专利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 管理全县的专利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经济、科技等领域专利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政策,指导全县企业、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三)
依法调处专利侵权纠纷和其他专利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
(四)
指导全县专利技术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县专利市场和专利许可贸易,负责全县技术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管理工作,筹集和管理专利开发基金。
(五) 管理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
(六)
规划并组织《专利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专利队伍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利保护的学术研究。
(七)
管理专利文献,指导、协调全县专利文献的研究、开发和利用,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专利信息、专利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
研究拟订全县专利权涉外工作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涉外专利权事宜,开展专利技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活动。
(九)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科技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根据以上职责,知识产权局下设二个科室:综合业务科, 执法科。 |